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
关于启动全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
鄂康汛发〔2023〕1号
【资料图】
康巴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:
据我区气象部门预测,今天夜间至明天上午,我区将出现大雨天气,局地暴雨,并伴有雷暴大风、短时强降水、冰雹等强对流天气。区气象分局决定于8月10日18时启动重大气象灾害(暴雨)Ⅳ级应急响应的命令。为切实做好本轮降雨过程防范应对工作,经会商研判,按照《康巴什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》的有关要求和规定,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8月10日19时启动我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。
请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重点抓好以下工作:
一、各街道、各有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防汛负责人要坚守岗位,靠前指挥,落实隐患排查、应急响应、抢险救援、转移避险等责任,尽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。主要领导赴一线靠前指挥时,必须明确一名负责人坐镇指挥。
二、农牧和水利局、住建局、气象分局、自然资源分局等部门要加强雨水情况监测,做好洪水预测预报和地质灾害风险点排查,加强应急值守、堤防巡查防守和应急抢险准备。
三、各街道、应急管理局、农牧和水利局、住建局等部门要做好防汛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及装备的清点和保养,做好物资调拨准备。
四、各街道、农牧和水利局、住建局、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要全面加强水库、淤地坝安全工作,半地下室(地下室)居住人员疏散工作,密切关注水情变化,及时发布预警信息。
五、各街道、各有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加强河道管理工作,强化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和涉水安全管理,密切关注河道水情变化,及时组织当地群众撤离至安全地带。
六、住建局、交通局、公安分局、交管大队、公用园林事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要针对城区易涝点,提前落实交通管制措施,及时调配抽水泵车、沙袋等物资,严防因城区内涝引发的次生灾害。
七、文旅局做好涉水领域旅游区域人员撤离管控工作。
八、人武部、消防救援大队、区应急救援中心等要做好专业、半专业、兼职等应急救援力量,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。
九、各单位要承担好应急值守、政务值班等工作,及时准确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,如发生灾害,第一时间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报送工作。
十、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做好相关工作。
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
2023年8月10日
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
值班电话:0477—8595910
传真:0477—8595908
来源: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
编辑:李 洋
校对:金华丰 王芳 郭庆
审核:李臻昊
终审:纪杰峰
关键词: